《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于2011年6月1日正式施行。2011年6月11日是我国第六个“文化遗产日”。为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配合“依法保护,重在传承”的活动主题,6月10日,由文化部主办、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办的2011年“文化遗产日”主题活动在北京中华世纪坛展览馆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出席并宣布活动开幕。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树文,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以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文化遗产保护界专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出席开幕式。
王文章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委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各地党委、政府和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初步构建起符合我国国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日益增强。更为重要的是,今年6月1日,社会各界翘首期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施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了依法保护的新阶段。此次活动的举办,必将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王文章说,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今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主题确定为“依法保护,重在传承”。除本次主题活动外,文化部还在国家图书馆举办“册府琳琅,根脉相承——中华典籍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展”,在澳门举办“根与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并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在四川省成都市共同举办第三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在浙江省嘉兴市共同举办2011年端午节庆活动。与此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正在精心组织、积极开展近百项丰富多彩的活动。这些活动必将进一步唤起社会公众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自觉。
据了解,本次主题活动由“依法保护,重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宣传展”、“薪火相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师徒同台展演”和“我们的精神家园——2011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三部分组成,活动将持续至6月15日。
“依法保护,重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宣传展”以文字方式,重点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主要内容和制度设计,全面反映了法律的精神实质,突出立法和法律出台的重大意义,有利于增强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意识。
“薪火相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师徒同台展演”活动,以图文并茂、现场展演和展示的方式,生动地体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在传承”的工作目标和实践成果。参展项目涉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和民俗9个类别,共41项,涉及160余件展品。华阴老腔、山东琴书等来自25个省(区、市)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携徒进京,同台献艺,使观众近距离欣赏代表性传承人的绝妙技艺,感受中华文化的丰富内涵,并集中体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活态遗产以人为载体、重在传承的特点。
“我们的精神家园——2011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是第一次全国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摄影展。此次展出的221幅(组)作品,是从全国范围2万多幅应征稿件中严格遴选出来的。这些融纪实性和艺术性、真实性和典型性于一体的摄影佳作,用镜头语言全面而客观地反映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状况、存续状态和保护成果。通过摄影家的镜头,使观众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跨时空的强大生命力和魅力,从而唤起人们珍爱传统的文化自觉。
随后,路甬祥等参观了主题活动展览现场。